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以下简称“推免选拔”),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贸大教务发〔2021〕9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二条 学校下发推免选拔通知后,学院成立推免选拔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学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三条 推免选拔工作过程中所有有关事项由工作小组 负责解释说明。《办法》及本细则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工作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共同商讨决定。
三、资格判定及成绩计算
第四条 申请参加推免选拔的学生应满足《办法》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如学校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学校管理办法要求为准)
第五条 申请参加推免选拔的学生应满足以下修读课程
学分要求,未满足者不得参加推免选拔:
1.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均及格(不含重修),课程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2.修读完数学课要求的最低学分。
第六条 推免选拔依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名(课程学分
成绩和奖励分之和)择优录取。
1.课程学分成绩的计算依照《办法》第十条第(三)款
进行。
(1)所涉及的各类课程成绩以教务处系统导出数据为
准。
(2)暑期学校、出国交换等计划外课程的学分成绩需 要归并计算的,应在申请推免选拔之前完成课程学分替换,否则此部分课程成绩不予认定。
2.奖励分以学生综合测评分为依据。
奖励分为学生前三学年综合测评分的总分平均分,综合测评分以历年评定结果为准,不再组织重新认定。
四、推免选拔程序
第七条 学院下发推免选拔申请通知后,意向参与推免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同学,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自行提交申请。
第八条 根据各专业推免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学院推免初选名单。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学校2024年名额分配情况,在各专业人数基数基础上按比例分配。
如某专业申请推免选拔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数量少于学院分配的名额,经学院推免选拔工作小组批准,将剩余名额全院统筹,在通过资格审核且未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中进行综合成绩全院排名,递补分配;递补人选的确定同以上办法。
第九条 初选名单及递补名单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
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
第十条 学院上报学校的推免名单中的学生原则上不 得退出。如因学生不诚实守信导致教育部核减分配给学校的推免名额,学院将此情况通报给本人毕业后所去单位。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4年9月